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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医疗保险报销比例:
1.大病医疗报销比例
大病医疗险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达80%-100%
2.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
青海省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由510元提高到550元。全省职工医保、城镇居民医保、新农合参保率分别达99.81%、99.64%、99.69%,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8%。
3.大病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
重点救助对象住院救助不设起付线,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救助比例达到80%至100%,年救助限额从3万元提高到5万元至6万元;特困供养对象按100%给予救助、其他救助对象按80%给予救助。
青海医疗保险报销案例
家住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川口镇的武存桂,因为十二指肠瘘在南京军区总医院住院治疗,总共花了35万余元的医疗费。基本医保报销了10万元,按规定又报销了19万元的大病保险基金,最后他自己只花了6万元。
国家卫生计生委于7月26日上午10时在西直门办公区2号楼1层新闻发布厅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,介绍青海综合医改试点工作进展。
7月26日,国家卫计委举行新闻发布会,介绍青海省综合医改试点工作进展。在发布会上获悉,青海省自2012年起建立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,已为16.3万名患者支付大病医保基金8亿元,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0%。